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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39

未知 | 2021-03-19 11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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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.12岁的小明沉迷于网络,特别喜爱某网络女主播,某日小明将父亲支付宝中的余额5000元全部用于主播打赏,为该主播送去了礼物和鲜花(虚拟产品)。小明的行为属于(   
A.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.无效民事法律行为
C.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 D.可变更、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










39.C【解析】本题考查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十九条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,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”为此,小明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网络平台的打赏已超出其年龄、智力范围,为此需要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有效,为此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。因此,本题选择C选项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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